郑重声明:上海居住证积分网(启课)是非官方的积分落户信息民间交流网站,所分享的政策、资料、解读等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所在位置: 上海居住证积分 > 上海居住证积分服务大厅 > 户政服务 > 投靠落户 >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上海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上海

发布时间:2022-01-20 19:35:22 阅读量:
导言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上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本文详细介绍老人投靠上海市子女落户应当具备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

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老人投靠上海子女落户申办

个人办理

单位办理

申请代办

申请条件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办理流程

老人投靠落户上海市

办理地点

具体办理窗口为本市各区各公安派出所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详见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对外公示电话 ;

上海市民服务热线(021)12345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推荐了解

上海居住证查询 交流群
上海居住证查询 经济师指导
上海居住证查询 积分测算
上海居住证查询 学历提升
上海居住证查询 档案服务
上海居住证查询 落户咨询
手机扫码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电话

021-65378891
积分群 积分群

交流群

上海居住证积分交流群
公众号 公众号

公众号

上海居住证积分公众号
上海落户咨询 上海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

积分首页 积分首页

返回顶部

My title page contents